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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中午,媽媽說想看一部有關台灣風光的電影,我想應該是最近院線上的<看見台灣>影片,於是等爸爸外出散步回來吃中飯後,問爸爸是否也想看這一部電影,我上網查了電影場次和時間,幫他們買了下午一點半的電影票,刷新光三越卡,買一送一共240元,比半價的敬老票還便宜(原價270元,半價135元)不知他們看過之後,有什麼想法。

  我和太太也剛看過這部電影,弟弟問我是不是值得去看,我個人認為CP值並不高,但是去看看也還可以。

  影片裡許多的台灣地理風光,可以用不同的高度來欣賞,也是很好的。但是正如網路上部份人士所評論,在探討環保的議題上,只是輕描淡寫,或許是因為不想得罪太多人吧!?

  我愛台灣嗎?應該算愛台灣吧!因為我不隨手亂丟垃圾。

  但我也沒能替台灣的環境,盡上什麼心力的。

  我們政府機關裡有權責單位,但是我知道除了那些混日子等退休的人外,還有許多公務員也是力不從心的。其中已形成的特權或惡勢力企業早已如怪獸般的盤據在地方上,讓知情者不敢聞問。

  最近由於這部影片,某些單位,似乎開始有所作為,清境農場週遭的一些民宿或旅館業者,被查到違建或侵占國土。污染河川的工廠開始被追查源頭。新聞寫是寫了,但是看在我的眼裡,只是做戲,風頭過了以後,一切污染依舊,因為罰則對業者而言,如九牛一毛,公權力在此,直如狗吠火車。

  台灣的法令,或許不夠完備,但糟糕的是在於執行不力,民眾自然是會心存僥倖的,看那滿街的違規停車,看那滿地的垃圾,我每每想起當年,大部份的騎機車人士不戴安全帽的日子,突然有一個時期,交警認真執法了,民眾誰還想跟口袋裡的錢過不去呢?舉目所望,大家都乖乖的戴上安全帽了,什麼地方的騎士還膽敢不戴的,自然是那些地方的交警沒有好好執法,那還不清楚嗎?

  最後我想再提一個如何阻絶違法的例子:某處有一短牆,牆的兩邊是道路,其間無法通行,民眾要到對面必須繞道而行,人是貪圖方便的,自然有人要翻牆而行,若不讓通行是目的,自然是加高違牆,使想貪圖方便的人,望而卻步,直接斷其念頭不是嗎?豎個牌子說什麼禁止翻越,只不過是在處罰那些守法的人繞遠路,而不守法的人能享那走捷徑的好處而已,一個措施弄得守法的人吃虧不守法的人占便宜,就別說什麼社會正義了。

  也許有人說,加高違牆的成本,可能會非常的高。所以無法加高它,那麼退而求其次,我們必須讓冒風險翻牆的人所要承擔的風險性加高,最好高到在他的評估裡,連被抓到一次都會讓他痛到不想去翻牆。目前台灣的食品安全受到挑戰,也是一樣的問題,根本的法令和執法不彰,只能說日後的新炸彈還很有得爆的。

  道德是人類的最後一道防線。好的道德教育可以是最佳的也是最低成本的社會秩序維護的方法。但要依恃它而無其他有效阻卻違法作為,是空泛不食人間煙火的行徑。

  愛台灣,喊口號,也喊了許多年了,聽說口號喊得越多,表示做得越少?

  政府相關單位開始動一動了,希望會一直動,而不是沒多久又躺下來裝死。

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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